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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大同铁检院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铁路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山西和铁路工作两个大局,发挥专门检察职能作用,坚持“固本、创新、攻坚、合作”工作思路,规范司法办案,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团结一心,聚力凝神,开拓进取,发展创新,为山西振兴崛起和铁路改革发展提供坚定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要工作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加大对破坏铁路建设及运输设施、危害铁路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4件5人;受理公安移送审查起诉7件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8件8人,公安撤案1件1人;不起诉1件2人。

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共接待来访群众12件14人次对本院侦监科不批准逮捕2件3人、本院公诉科不诉案件1件2人进行了风险评估,有效防止了涉检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年初,对本院1件不立案举报线索案件进行审查并审查结案。制定了《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性信访事件。2017年春运、“两会”、“十九大”等关键时期,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与相关稳控单位加强沟通联系,认真落实特殊时期24小时专人值班和院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了各时期的稳定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沟通协调,促进解决了大张高铁天镇大梁山隧道施工道路因堵塞引发群体纠纷事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按照高检院铁检厅《关于组织全国铁检机关开展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活动的通知》、太原铁检分院《开展管内铁路沿线运营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铁路安全维稳摸底调研。组织四个调研组,由院领导亲自带队,分别深入大秦铁路、大张高铁建设施工项目部、北同蒲铁路以及大同地区各站段,对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涉法涉诉信访以及其他重大隐患进行摸底调研。通过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掌握了管内安全维稳情况,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维稳工作提出了建议,确保了党的十九大期间管内安全稳定。

强化法律监督。一是做好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2017年,提前介入公安侦查案件12件,立案监督4件6人。积极开展侦查监督检察室工作,大同、秦皇岛刑侦支队、法制支队每遇有复杂或管辖有异议的案件都提前沟通并按要求提前介入,进一步加强了所辖的大同铁路公安处、秦皇岛铁路公安处在刑事诉讼中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年内,院侦监科与秦皇岛公安处召开公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部分刑事案件审查移交情况和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案件特点以及秦皇岛公安处目前主要的工作方向等,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打击犯罪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监督检察看守所将铁路案件已决罪犯9人分别交付监狱、社区执行,并严格落实罪犯余刑三个月以下留所服刑的法律规定,检察监督看守所及时释放到期的铁路案件留所服刑罪犯和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保刑罚执行检察工作任务的完成。认真落实本院与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签订的《关于开展监所检察监督工作的协作机制》,全年配合大同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开展监管执法、安全检察96余次认真维护铁路案件犯罪嫌疑人以及罪犯的合法权益。在党的“十九大”期间,积极配合市院驻市看检察室对铁路案件重点在押人员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安全羁押措施,确保看守所的安全稳定。开展看守所安全大检查,针对铁路案件在押人员的羁押情况及时与看守所交换意见,确保了铁路案件在押人员羁押期间无责任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民行监督。加强与法院民庭、执行庭沟通联系,掌握法院民事和执行案件情况。及时与管内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和走访调研,了解搜集符合民事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民事督促起诉、民事支持起诉的情形,以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

(二)规范执法办案工作,严把案件质量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检分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具体工作实际,及时动员部署,制定了《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组织业务科室对照检查问题清单查找自身在司法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等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结合各类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内容,认真查摆问题,深入研究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提高规范执法行为意识,逐月撰写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汇报,组织报送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典型案件及分析报告,真正形成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及省院《关于在全省检察系统组织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院实际,制定了《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关于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向干警广泛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做好动员部署。成立专项领导组,坚持问题导向,从司法理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深入进行自我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针对问题找准主要症结,制定相应的整改时间表和落实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司法环节工作制度和机制,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严把案件质量,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办案写实制度,对每一起案件办理过程、每一位办案人员执法活动,都要求记录在册、跟踪监督。坚持规范执法和办案质量分析会制度,落实电子卷宗工作,扫描电子卷宗 7件17册,程序性案件信息公开22条,法律文书公开13条;开通律师网上预约功能,律师成功预约2人次 ;流程监控7件强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用,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以及系统外的移交工作。配置了专门的涉案财物管理室,放置了涉案财物储存柜。截止11月30日,涉案财物登记并入库4件19项;登记出库4件19项,均随案移送。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办案分析。组织本院对2017年度公诉科、侦监科审理案件进行抽查,评查案件8件。参与分院组织的铁检系统2016、2017年度案件评查工作,评查案件36件。深入查找司法办案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规范司法,全面提高办案质量。

(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

继续深化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全体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心有党中央、紧跟核心走” 为主题的学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交流活动组织参观大泉山革命教育基地,深化“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组织2名同志参加分院 “喜迎十九大岗位做贡献”主题演讲;赴爱岗敬业社会实践基地王家湾线路工区开展了“爱岗敬业、坚守初心” 党员主题活动,通过观看纪录片,参观工区,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全面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及时传达了高检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制定了院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安排,政治学习计划增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内容。采取党组中心组扩大学、支部专题讨论学、全院干警分章节重点学等形式,重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先后组织全院干警集中收看十九大开幕式,组织6名处级干部参加了省院机关党委组织的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制作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园地展板、组织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研讨、检察长主讲专题党课、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等形式,在全院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 

(四)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积极落实山西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要求,组织召开了转隶人员座谈会,迎接了省监察委员会调研组的调研。配合上级检察机关、大同市纪委,及时报送反贪局、反渎局划归人员基本信息情况,配合完成了8名转隶人员的“六查”情况、个人事项报告、人事档案审查等工作。参加了大同市编办,转隶人员行政隶属关系移交会议。积极推进、顺利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等司法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先后组织召开院党组扩大会、全院干警大会、员额制检察官座谈会,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统一干警思想,确保司法体制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成立了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学习省院司法责任制落实有关精神动员会、内设机构改革动员会,制定了《大同铁检院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大同铁检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大同铁检院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试行)》、《大同铁检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大同铁检院检察人员、辅助人员办案业务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先后多次征求大家对司法体制改革、员额制检察官退出机制等相关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了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的自查、人员管理分类管理统计上报、组织10名同志参加了省院组织的聘任制书记员过渡报名考试等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了司法体制改革确定的重点任务。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配合省院、分院政治部完成处级干部、正科干部考察工作,4名干部提拔为正科职、3名干部提拔为正科级。组织召开处级干部和全院干警年度述职述廉考核大会,根据考核情况和干警日常工作表现,6名同志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二是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建设,截止12月初,共参加分院以上培训47人次,其中高检院培训6人次、省院培训26人次。三是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营造创先争优氛围。以师玉良贪污、受贿案为内容组织庭审观摩,促进了公诉出庭应诉能力提高。《杨绍波受贿案审查报告》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6年“四评四看、争先创优”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王勇同志在全省第二届刑事申诉业务竞赛中荣获全省第三名,并被省院授予“业务标兵”称号。

继续推进“阳光检察”工程。公诉科就黄建强、芦建生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在公开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同时,积极听取与会各方意见,深入了解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愿,消除双方隔阂,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经检委会讨论,依法对该案作出不起诉(相对)决定,并到单位予以公开宣布,同时进行书面释法说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完善了《“阳光接访大厅”受理接待制度》,“阳光接访大厅”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

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宣传工作。加强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大同铁检院党组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院 “两微一端”开展自查,加强院微信群的管理,对为方便工作建立的微信群进行了备案登记,对不必要的微信群进行了清理。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年内,参加了省院新闻发言人培训、新媒体建设培训,在各类媒体发稿12篇。加强院“两微一端”新闻内容特别是十九大精神的新闻推送,年内共在“两微一端”推送各类新闻568条,其中自己编发15条。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召开院精神文明委工作会议,迎接了省直机关精神文明验收考核组的验收,申报了2018年度精神文明标兵单位相关申报材料和报表。年内院被省直机关命名为“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积极开展文化建设示范院建设工作,制定了《大同铁检院开展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实施方案》。

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两个责任”要求,深入推进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中共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有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完善了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两个暂行办法”和 “一个廉洁档案”工作,明确党组书记检察长的第一责任和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研究制定责任清单,按要求向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等人员发放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台账”,督促完成工作记录。制定院干警廉政谈话制度,年内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个别提醒谈话8人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人次,新录用人员廉政谈话3人次。认真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科以下党员干部完成廉洁档案的建档工作。举办“廉政灯谜闹元宵”活动,制作了“学党章、学准则条例学习园地”宣传展板。扎实开展检务督察活动,坚持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节假日值班执勤等情况进行检务督察,未发生干警违纪情况。

(五)以“两房”建设为重点,加强检务保障工作

“两房”建设稳步推进。在分院的支持下,多次协调地方政府、铁路局、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深入“两房”施工现场查看施工进展,不断加强“两房”建设工程推进力度,完善审批手续,落实安全监理等制度,确保工程安全优质。

做好检察信息、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编发信息27期,其中,分院转发5期,铁检厅转发3期。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年内共完成省院调研课题2个、分院重点调研课题1个、一般课题3个,全年共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论文26篇,其中省部级期刊发表论文11篇。

加强财务和档案工作。办理月度工资及经费计划申请、审批工作,完成每月工资打卡支付、个税申报、日常个人款项结算以及公务卡报销网上还款支付程序。接收文书档案并基本完成归档、装订、统计工作。

加强办案安全。严格落实办案工作区使用制度,依法依规对被询问人、犯罪嫌疑人进行安全检查,实现了办案安全万无一失。严格执行用警审批程序,严格依程序行使法警职权,年内累计出动警力62余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及涉案人员5人次、押解1人次、传唤1人次。年内使用办案工作区18次,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先后协助兰州铁检分院,武威、银川铁检院反贪局在大同院办案工作区办案,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规范车辆管理,坚持派车单制度,加强驾驶员交通法规教育和车辆保养与检查,杜绝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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